團體抗議FCC為“港獨”分子提供平臺(全媒體記者麥鈞杰攝)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日)出席電臺節(jié)目解釋施政報告。當被問到外國記者簽證事務是否亦涉及外交成分時,林鄭月娥回應稱這并非外交或本地事務問題,而是關乎有無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
林鄭月娥說,根據(jù)基本法,部分特區(qū)事務或涉及國家利益。作為特首,她對特區(qū)政府和中央政府雙重負責,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非完全自治。
林鄭重申,出入境政策屬特區(qū)政府內部事務,入境處處長按法律和個別情況作出決定,當局不會公開每宗個案決定的原因。她表示,歡迎外國記者到香港工作,但呼吁雙方要相互尊重,而提供平臺予人鼓吹“港獨”的做法明顯不尊重特區(qū)政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