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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用十二天賣國、再用半年賣港/屈穎妍

2020-04-15 04:23:29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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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兒唸小學的時候,我當過幾屆學校家教會主席,第一次主持會議,跟家長、校長、副校、主任、老師一起開會,發(fā)現(xiàn)有個大問題,就是家長一般較“長氣”。家教會是老師教學以外的額外工作,開會時間都在原本是假期的星期六,所以在任的日子,我給自己訂下原則,就是會議絕對不能超時,因為我不想浪費校長及老師的寶貴時間。

  結(jié)果,第一次會議在預(yù)定的兩小時內(nèi)完成,然后是1小時45分鐘、個半鐘,最快一次,1小時15分就開完了。有位老師靜雞雞把我拉到一旁說:主席你一定要繼續(xù)做下去,我開了這麼多年家教會,絕少能在兩小時內(nèi)完成會議的。

  一個小小的家教會尚且要講效率,決定香港大事的立法會,竟然可以開半年會、每次開幾個鐘、開足14次,也選不出一個內(nèi)務(wù)委員會主席,別說審議政事了。

  朋友說:“學校選班長,十多分鐘便能成事,但立法會內(nèi)務(wù)會選一個主席居然在開14次會都未選到,不是低能是什麼?郭榮鏗及那些反對派議員對得住香港市民嗎?”

  對不起,我認為這幫人眼中并沒有老百姓,否則怎會拿市民的福祉玩政治攬炒?

  半年14次會議都選不到主席,先別談立場,可以肯定的是,這個人工作能力絕對有問題。請問哪一家私人機構(gòu)會容許一個主持會議的高層連續(xù)開14次會都做不出一個決定?別說14次,開到第四次已經(jīng)炒得。

  特區(qū)政府忍得,中聯(lián)辦港澳辦卻不再忍了,兩辦突發(fā)聲明指郭榮鏗明顯違反宣誓誓詞及犯下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反對派一如既往又跳出來說中央干預(yù)香港內(nèi)部事務(wù),他們的邏輯好畸形,作為“一國兩制”的“一國”,講句說話都是罪;但作為跟我們毫無瓜葛的美國,說什麼都是至理名言。

  去年三月,郭榮鏗和莫乃光跟著陳方安生到美國“述職”去,歷時12天,在白宮與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會面,也見了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在美國人面前聽他們對香港事務(wù)指指點點,郭榮鏗甘之如飴。

  別國可以對香港有發(fā)言權(quán),反而自己的國家沒有;別國的政治人物可以插手香港事務(wù),反而自己的國家正一下風、清理一下門戶都是粗暴干預(yù)。

  寧愿千山萬水跑去華盛頓膜拜洋人,也不肯踏踏實實為市民做好本分,郭榮鏗用了12天去賣國,再用了半年來禍港,如果這都不算瀆職,法律書都應(yīng)該通通燒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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