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過往接獲請槍投訴個案
教育局回復《大公報》表示,社會各界、各專上院校和教育局均高度重視學術誠信,對學術作假和虛假學歷都采取“零容忍”態(tài)度。
訂立嚴謹標準和程序
各專上院校就保障學術誠信訂立嚴謹標準和程序,以及清晰的指引。各院校透過不同方式監(jiān)察學術作假行為,例如采用更先進的抄襲偵測軟件及增訂誠信聲明條文。院校亦正透過更多活動及不同渠道,進一步鞏固師生對學術誠信的重視。
此外,針對不良升學中介機構偽造學歷的情況,專上院校已采取強化措施,例如要求申請人在入學前提交第三方權威機構的驗證證明,進一步確保所獲學歷的真實性。而偽造或提供虛假學歷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監(jiān)禁14年。院校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情況,會按保障學術誠信的紀律機制,立即果斷采取跟進行動,包括撤回錄取決定或取消涉事者的學籍,并按情況轉(zhuǎn)介相關執(zhí)法及簽證機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