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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阿桑奇案撕下美國法治的虛偽外衣

2024-06-27 04:02:17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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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交、政治和法律等多項因素作用下,經(jīng)歷了7年“自我監(jiān)禁”及5年強制拘留的維基解密創(chuàng)始人阿桑奇,近日與美國達成“認罪”協(xié)議,離開監(jiān)獄。阿桑奇在法庭上留下一句“美國憲法本來是要保護我的”,道出被迫認罪的無奈,也撕下美國所謂言論自由、司法公正的虛偽外衣,更將美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大搞雙重標準的真面目暴露于天下。

  2010年,維基解密披露大量美國在阿富汗戰(zhàn)爭和伊拉克戰(zhàn)爭中犯下的非人道罪行,美國的國際聲譽和外交形象因此遭受重大打擊,也為阿桑奇帶來厄運。阿桑奇被指控卷入一宗性騷擾案,被英國警方逮捕。阿桑奇認為案件背后有政治因素,擔心被引渡到美國受審會面對高達175年的刑期,因此躲入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2019年厄瓜多爾撤銷對阿桑奇的保護,阿桑奇隨即被英國警方強制扣留在高度設(shè)防的監(jiān)獄,并開啟了漫長的引渡訴訟。

  獄中的阿桑奇為抗拒被引渡而展開艱苦卓絕的抗爭,他得到越來越多的同情和支持,成為很多人眼中的“英雄”。另一方面,阿桑奇案成為美澳及美英關(guān)系中的一個棘手難題,新一屆澳洲政府上臺后更加積極為阿桑奇奔走。在今年初的澳洲議會投票中,以壓倒性多數(shù)支持敦促美國和英國允許阿桑奇返國。英國傳媒亦報道,拜登政府擔心英國工黨上臺,可能不愿支持引渡阿桑奇,傾向在11月大選之前解決這一燙手山芋。有關(guān)猜測很快得到證實。阿桑奇與美方達成協(xié)議,承認“間諜罪”,被判處與其在英國已完成的相等刑期,表面上是所謂“刑滿釋放”,實則是利益交換、政治算計及民意壓力下的結(jié)果,可見所謂法庭判決不過是“遮羞布”、“下臺階”而已。

  此案焦點在于所謂“間諜罪”。但阿桑奇認為自己作為記者,有責任披露涉及公眾利益的資料,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成為他抗辯的主要理據(jù)。該修正案被視為保護言論和新聞出版自由、禁止政府對公眾獲得資訊的來源施加任何限制。然而,美國通過大量涉及國安的法律,全面限制公眾了解事件真相。正如阿桑奇在法庭上指出,他認為自己應(yīng)該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而美國對他的審訊與美國憲法自相矛盾。亦因此,他的“認罪”被廣泛視為是對美國所謂保護言論自由、公民權(quán)利的莫大嘲弄。

  歷經(jīng)曲折的阿桑奇還是幸運的,畢竟他已自由地回到祖國澳洲。而被指控向維基解密提供大量機密資料的美軍士兵曼寧,早在2013年被美國法庭裁定間諜罪名成立,判其入獄35年。至于出于良知而揭露美國“棱鏡計劃”監(jiān)控全世界的美國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亦被指控洩露國家機密而被美國及英國政府通緝,被迫逃亡至俄羅斯,至今被美國“追殺”。

  事實上,美國涉及國安的法律至少有20部,堪稱密不透風,且條文苛嚴,最高可判處死刑。包括在911事件發(fā)生45天后,未經(jīng)任何公眾咨詢通過《愛國者法》,并在72小時內(nèi)火速完成參眾兩院及總統(tǒng)審批三道程序。美國國會山騷亂案的主犯,則被重判22年。最諷刺的是,美國泛化國安概念的同時,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之舉說三道四,極盡詆毀抹黑之能事。

  阿桑奇案是一個很好的教材,讓人們看清美西方標榜的“法治”、“自由”、“平等”、“民主”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讓年輕一代對霸權(quán)主義有更深刻的認識,從而更加珍惜香港現(xiàn)有的安寧局面,更自覺地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更積極地投身香港由治及興的事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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