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日前就戴耀廷等45人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行作出量刑裁決,得到絕大多數(shù)市民的支持。但反華勢力不甘在港“代理人”入獄,連日來作出瘋狂抹黑,丑態(tài)畢現(xiàn)。同樣出丑的還有早前辭去香港終院法官一職的英國最高法院前法官岑耀信,此人一方面將被告“英雄化”,另一方面肆意攻擊法官量刑,聲稱感到“憤慨”云云。如此言論,毫無半點法官所應有的操守,向世人詮釋了何謂“政治凌駕法治”。如今的岑耀信已是活脫脫的一個“政治狂熱分子”,香港人應該感到慶幸:如果他沒有辭職、仍然留在香港法院,那才是香港法治的災難。
大部分香港市民都還記得,岑耀信在今年6月辭去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一職,之后隨即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稱“香港正趨向極權(quán)統(tǒng)治”、“法治在各領域受到嚴重危害”云云;然而最初在2021年3月,英國政府及政客施壓兩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從香港終審法院辭職時,岑耀信卻在媒體上發(fā)表文章,表示英國應避免破壞香港的司法制度,并拒絕參與英國政府鼓動針對香港司法機構(gòu)的政治杯葛。當時他還表示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qū)政府從來沒有干預過本港法院的司法獨立,香港國安法亦明文保障人權(quán)。
言論極端偏激自相矛盾
在短短3年多時間,岑耀信從一名“資深法官”變成一個“職業(yè)政客”,言論極端、偏激、自相矛盾,欠缺最基本的理性思考,不僅令其多年積累起來的公信力“一鋪清袋”,也讓人看清其眼中的法治真面目。
就在上月,岑耀信在英國一個法律播客節(jié)目上接受訪問,對選擇留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廖柏嘉(David Edmond Neuberger)表示尊重,又對對方于“818流水案”駁回被告上訴的決定表示“絕對正確”,指出有關判決與英國的案例一致,并強調(diào)案中情況若發(fā)生在英國,同樣會觸犯法律。在這個節(jié)目中,岑耀信還直截了當?shù)嘏u黑暴并不和平,并指出當年的暴亂造成嚴重財產(chǎn)損失、立法會被暴力占領、街頭出現(xiàn)打砸搶燒等情況,直言否認暴亂是荒謬之舉。甚至乎,岑耀信更在節(jié)目中表示美國尋求制裁法官是完全錯誤的舉措。
可以看到,其實岑耀信非常清楚當年黑暴的本質(zhì),并不是外國勢力口中的“和平示威”,“示威者”更絕非“手無寸鐵”。既然他深知黑暴的危險性與危害性,那為何他對于“35+顛覆政權(quán)案”,卻竟然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結(jié)論?
岑耀信將戴耀廷等人說成是“令人尊敬的政治家、記者、學者和工運人士”,就跟他認為否定黑暴是暴亂同樣荒謬。完全無視香港特區(qū)法院清楚審明“顛覆政權(quán)案”被告之所為,旨在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xiàn)行特區(qū)政治制度和架構(gòu),并清晰闡明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行為違反基本法第73條規(guī)定的憲制責任,屬濫用權(quán)力,構(gòu)成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的非法手段的事實。
岑耀信還有更離譜的言論,早前曾將“35+顛覆政權(quán)案”比喻成“英國工黨贏得選舉,導致保守黨首相辭職而構(gòu)成顛覆”,企圖以此來證明違法“初選”的“正當性”。顯而易見,這是嚴重的混淆視聽。眾所周知,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曲”,先是企圖透過取得過半數(shù)以上立法會議席,無差別否決特區(qū)政府的財政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癱瘓立法會和迫使行政長官請辭,再配合街頭暴亂,逼迫中央出手制止,令外國勢力有借口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qū),最終達成“攬炒”香港的目的。如果這是合法,為何本案有多達三十多人早早就認罪?
事實上,將“35+顛覆政權(quán)案”套用到英國,準確的情況是:英國工黨在參選時揚言勝選后,就要無條件癱瘓國會、推翻英國君主立憲制,再于國內(nèi)發(fā)動大規(guī)模罷工罷課,迫使軍隊出手鎮(zhèn)壓,最后讓外國制裁英國。試問,岑耀信還覺得這種行為具有合法性嗎?
更遑論戴耀廷等人正是非法“占中”的策劃者、“港獨”“真攬炒”的鼓吹者,更是外部勢力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的馬前卒,其兜售的“違法達義”等歪理邪說,正是造成黑暴這場岑耀信也承認是暴亂的災難成因。這哪里是“令人尊敬的政治家、記者、學者和工運人士”?以顛覆國家政權(quán)為目的的違法“初選”具有合法性更是荒謬絕倫。其本質(zhì)不是追求民主自由,不過是在欺騙、誤導香港居民和國際社會,禍國亂港、侵害港人根本利益而已。如果岑耀信不肯承認這些事實,不過是在自欺欺人。
施壓香港法官自毀聲譽
作為資深法官,岑耀信難道連這么簡單的道理和法理都搞不清楚嗎?而且跟他說尊重廖柏嘉等法官相反,岑耀信如今利用自己在業(yè)界的地位不斷攻擊香港法治,實質(zhì)卻與背刺過去的同僚無異,在不知不覺中,他也做出了自己當日曾經(jīng)批評過的“破壞香港的司法制度”、“鼓動針對香港司法機構(gòu)的政治杯葛”等行為,成為施壓香港法官的幫兇之一。只能說,岑耀信自毀聲譽,不但可恥、可悲,更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