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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不能久拖不決,經(jīng)濟民生才是關鍵

2019-06-06 03:02:18大公報 作者:屠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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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例之事引發(fā)的“政治爭拗”已三月有余,特區(qū)政府解疑釋惑,廣納民意,推動修例的初心和善意始終不變。連日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其領導的管治團隊,馬不停蹄與駐港外國領事會晤、與在港外國商會見面、與本港各界代表交流,起早貪黑,煞費苦心,目標只有一個:減少折騰,早日通過修例。反對派除了“撒謊”、“撒潑”、“告洋狀”,已拿不出像樣的理由阻止修例,更缺少民意支持。

  在這種情形下,修例不能久拖不決,立法會應盡快審議修例方案,履行憲制責任,不要上了反對派的當,無休無止地陷於“政治泥潭”,香港經(jīng)濟民生的大事要事很多,許多事項都必須由立法會審議后才能實施,不能因“政治爭拗”耗費時間,耽誤香港發(fā)展,影響市民福祉。

  管治團隊從善如流

  特區(qū)政府提交的修例草案,原本是通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進行充分討論,政府官員到立法會回答提問、進行溝通,形成共識后提交立法會大會討論通過。但由於反對派的肆意阻撓,法委會連主席都無法選出,修例在立法會受阻。

  事情愈看愈清,道理愈辯愈明。令反對派沒有想到的是,修例雖然在立法會受阻,但修例內(nèi)容在社會上得到了更大範圍的傳播,林鄭特首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多次向社會解疑釋惑,從修例的初衷到具體條款的內(nèi)涵,從國際司法合作的大勢到處理“臺灣殺人案”的迫切性,可謂“苦口婆心”。這些宣傳解釋工作以有力的事實,戳穿了“個個都是逃犯,人人可能被抓”的謠言,達到了以正視聽的效果,贏得了愈來愈多市民的支持。

  在此基礎上,管治團隊虛心聽取市民意見,包括接受各界提出的一些合理意見,先后對草案進行了兩次重大修改。第一次是將46項罪行減到37項;第二次提出六項新的內(nèi)容,包括將移交門檻由早前建議的三年刑期提高至七年等,并在原有“八不移交”之外再增加了多項額外人權保障,也已涵蓋了先前反對派所要求的“人權保障”內(nèi)容。

  林鄭管治團隊如此從善如流的目的何在?是為受害者伸張正義,是不讓香港成為“逃犯樂園”、“避罪天堂”,是為了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維護港人的長遠福祉??梢哉f,政府在此事上的作為,是積極主動地履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責任,無懈可擊。立法會如不盡快審議修例草案,則是罔顧憲制責任,實為失職!

  反對派不代表主流民意

  反對派從一開始就打“民意牌”,實則代表假民意、或代表少部分民意,并不能代表主流民意。

  修例提出之初,反對派就造謠說,商界反對修例,一旦修例成功,商界大佬們就要從香港撤資。事實如何呢?蔡冠深、郭炳聯(lián)、李澤鉅、呂志和等商界人士紛紛表示,大家守法做生意,何懼被當做“逃犯”移交?認為香港絕不能成為不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藏身之所,呼籲社會以理性務實的態(tài)度看待是次修例。

  圍繞修例的爭拗進入白熱化階段后,反對派當中的亂港派、賣港派又“告洋狀”,甘為“八國聯(lián)軍”圍堵中國提供“彈藥”,竟然把“狀詞”內(nèi)容擴展到貿(mào)易、經(jīng)濟、技術創(chuàng)新等領域,請求“八國聯(lián)軍”制裁中國內(nèi)地和香港特區(qū)。這已經(jīng)不是簡單地“反修例”,而是反中國、反香港、反“一國兩制”。賣港派的露骨做法,令市民看清了他們的漢奸本性。愈來愈多的人認識到,“反修例”只是一個噱頭,他們真正目的是協(xié)助西方勢力遏制中國崛起。

  再接下來,反對派為了製造“市民反修例”的輿論,竟然在推動“聯(lián)署”反修例時,盜用本港多間學?;蛐S褧x,上演了一齣“聯(lián)署”造假的把戲。此舉令相關學校和人士十分憤怒,他們欺騙公眾已經(jīng)到了不擇手段、毫無廉恥的地步,導致誠信破產(chǎn)。

  客觀地講,當初一些市民對修例不關注、不了解、不理解,這麼幾個回合下來,人們看到的情形是:特區(qū)政府納諍言、撐法治、聽民意、顧大局;反對派卻撒大謊、耍無賴、賣國家、賣香港。反對派一再宣稱自己代表主流民意,現(xiàn)在還有誰信這些鬼話?事實上,網(wǎng)上“聯(lián)署”支持修例的市民已達52萬人之多,反對派即使在“聯(lián)署”造假的情況下,報出的“聯(lián)署”反修例人數(shù)也相差甚遠。反對派憑什麼代表民意?

  立會應更多關切經(jīng)濟民生

  立法會議員有權力對特區(qū)政府提交的方案投反對票,也有職責在討論階段發(fā)表反對意見。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循立法會議事規(guī)則。議員涂謹申先是“自封主席”,形同“政變”,后又竄訪美加,請求外國勢力干涉中國內(nèi)政;還有反對派議員散布謠言欺騙公眾、使用暴力逼停立會會議,等等。這些行為不是履行憲制責任,而是破壞香港的憲制秩序,與議員的身份極不相稱!

  立法會不是戰(zhàn)場,立法會須依法對政府提交的方案審議把關。立法會開會的時間也很有限,如果任由反對派議員這樣鬧下去,立法會將陷於癱瘓,無所作為,香港的許多大事要被耽誤。比如,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事關香港經(jīng)濟發(fā)展,“明日大嶼計劃”事關香港的民生福祉,其中涉及的諸多事項,都需要政府提方案、立會做審議,如果立法會陷於無休止地爭拗,發(fā)展經(jīng)濟、改善民生則寸步難行,香港還有什麼希望可言?

  修例草案“直上大會”既有先例,又有主流民意支持,當斷則斷, “直上大會”應如期實施,盡快完成修例工作,促使香港各界盡快把目光聚焦到經(jīng)濟民生上來,這才是關鍵!

 ?。ū疚淖髡邽楦蹍^(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新時代發(fā)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fā)表,如有轉(zhuǎn)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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