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港新增115宗確診個案,這是第四波疫情爆發(fā)以來單日確診個案首次破百。令人憂慮的不僅是個案攀升,還有個案的構成。在這115宗個案中,本地個案109宗,其中有24宗源頭不明。
疫情防控形勢非常嚴峻,隨著天氣轉涼,相信還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日前,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稱,將抗疫作為香港頭等大事,強調“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提出爭取本地個案“清零”。此前,也有建制派議員呼籲政府盡快實施全民強制性檢測,但政府至今未下決心,實在令人著急!
疫情不等人,特區(qū)政府應盡快實施全民強制性檢測。
精準檢測的“時間窗口”已錯過
不支持全民強制性檢測的人有兩個理由,但這兩個理由非常脆弱。
其一,精準檢測也能有效控制疫情,不必“撒大網”。從現在檢測出來的個案看,本地病例主要集中在跳舞群組,昨日高達62人染疫,近期總共已有479人確診。有人認為,只要緊盯跳舞群組等高危群體,就能撲滅疫情。這種看法其實很天真。事實上,跳舞群組已將病毒傳播給了家人朋友,乃至醫(yī)院、學校;而輸入病例也讓機場工作人員染疫,更為嚴重的是,每天都有幾十宗染疫源頭不明,這如同與“看不見的敵人”作戰(zhàn),現在已經無法做到“精準檢測”“精準施策”。
其二,“強檢”時間成本太高,港人承受不起。有人認為,強制檢測需要4到5周的封閉管理,會讓香港付出沉重代價,而香港并無內地的制度優(yōu)勢,許多人不會配合,政府實施起來難度很大。這確實也是政府感到為難的因素,但眼前的情形是,如果香港目前不愿付出這個代價,恐怕日后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兩害相遇取其輕”,在面對兩難選擇的時候,“長痛不如短痛”,必須盡早做出正確選擇,如果在付出第一個慘痛代價后,又不得不付出第二個慘痛代價,結局豈不更為悲慘!
人們注意到,針對香港疫情,鍾南山院士27日指出,香港的當務之急是進行全民檢測,這已是鍾院士第三次建議香港進行全民檢測了。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鍾院士提出這個建議,應引起特首和政府官員的足夠重視。
疫苗落地困難重重
不支持全民強制性檢測的人還寄希望於新冠疫苗。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提及,中央支持香港確保新冠肺炎病毒疫苗供應,在有需要時,預留一定數量的內地研發(fā)或生產的疫苗供香港市民使用。
中央確保疫苗供應,這一點毋庸置疑,但疫苗“落地難”的阻力仍在於香港。近日,食物及衞生局官員提出,內地疫苗在得到國家藥監(jiān)局批準使用后,不能直接在香港公營醫(yī)療系統使用,因受現行法例限制,需要取得“國際認證”。食物及衞生局前局長高永文也向媒體表示,根據本港的條例及固有做法,取得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FDA)等國際機構認證的疫苗,可以到本港註冊,惟內地疫苗一般不會取得國際認證,在港註冊確有困難。
對此,持續(xù)關注此事的筆者好友、港區(qū)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認為,現在是特殊時期,若有法例限制政府抗疫,就應盡快拆墻鬆綁、全力抗疫,有關官員只認所謂“國際認證”、不認國家審批的觀念令人費解。筆者很認同黃英豪委員的看法。新冠肺炎在中國內地爆發(fā)后,內地研製疫苗很早起步,臨床試驗時間也很長,疫苗的安全性更有保障,香港不應迷信美歐而輕視內地;況且,就算是美國、歐洲研製出疫苗,能夠優(yōu)先供應香港嗎?
孰是孰非,暫且不論。但可以肯定的是,圍繞“疫苗入港”肯定還有一番爭論,也難免會有人將此議題政治化,耗費更多寶貴時間;等到塵埃落定,不知會有多少人已染上病毒!
若步美歐后塵是香港的悲哀
新冠疫情蔓延至今,任何不帶偏見的人都會看清,美國和歐洲的抗疫基本上是失敗的,中國及東亞、東南亞一些國家的抗疫總體上是成功的。
美歐防疫失敗的原因,就在於缺少強制性抗疫措施,一些政客甚至用“群體免疫”來忽悠民眾,推卸政府的防疫責任,結果疫情愈演愈烈,明顯失控;有的國家在抗擊疫情和恢復經濟之間徘徊猶豫,陷入了“收緊─放鬆─再收緊─再放鬆”的怪圈,至今難以自拔。
再看中國內地,以武漢“封城”為節(jié)點,中國用一個月時間,初步控制住疫情蔓延的勢頭,用三個月時間取得了武漢保衛(wèi)戰(zhàn)、湖北保衛(wèi)戰(zhàn)的決定性勝利。今年“十一”黃金周,中國內地超過6億人“國內遊”,并沒有引發(fā)疫情大流行;進入秋冬季節(jié),北京新發(fā)地、山東青島、新疆喀什、上海浦東、天津濱海新區(qū)都曾出現局部疫情,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當地迅速撲滅了疫情。
重大傳染病威脅的是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安全權,這些都是最基本的人權;一旦生命權都被剝奪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其他人權也就消失了。這是必須釐清的一個問題。
重大傳染病威脅的是所有人的人權,當疫情大規(guī)模爆發(fā)時,作為政府,是優(yōu)先保護公眾免於被疾病傳染的權利,還是優(yōu)先保護部分人的出行、聚會的權利?這是必須釐清的又一個問題。
釐清了以上兩個問題,就能認識到採取“強制性措施”的必要。限制市民一時的自由,是為了市民長遠的自由;限制一小部分人的權利,是為了絕大部分人的權利。因此,實施全民強制性核酸檢測,不是侵犯人權,而是最大限度的保護人權。特區(qū)政府不應再糾結了!
抗擊疫情的正面和反面事例都是明擺著的,“一國兩制”下香港,背后是強大的祖國,中央如此給力,內地如此配合,如果我們還要“抄錯作業(yè)”,步美歐國家抗疫失敗的后塵,那實在是天大的悲哀??!
當斷不斷,自受其亂。全民檢測,刻不容緩!
?。ū疚淖髡邽楦蹍^(qū)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fā)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fā)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