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戴耀廷等攬炒派政棍策劃實施了非法“初選”;今年1月,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了55人;昨日,其中的47人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消息傳來,有市民到警署門口展示橫額,力挺警方執(zhí)法,呼籲依法嚴懲這班攬炒派政棍,令人感慨!這一天來得雖晚了些,但畢竟正義沒有缺席!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人無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只有讓違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成為常態(tài),香港的法治基礎才會牢固,香港才能長治久安。
“初選”屬非法,檢控乃必然
被檢控的政棍還在公眾面前扮“可憐相”,有人自稱“不知道錯在哪裏”。這些人當中,不乏法律學者、知名大狀、大學教授,難道真的“不知道錯在哪裏”?
立法會議員如何產生?眾所周知,必須按照選管會依法制定選舉規(guī)則的選舉。然而,戴耀廷等人卻策劃了一套“初選”方案,規(guī)定只有在“初選”勝出的參選人,才可代表反對派出選,并要挾參選人簽署聲明,公開承諾如果當選,將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及所有政府議案。顯然,這是把“初選”當成了工具,旨在癱瘓政府運作,屬於違法活動。
第一,“初選”剝奪了選管會的合法權力。立法會選舉原定於9月6日舉行,選管會公布的選舉提名日是7月18日,戴耀廷等人策劃的“初選”在7月11日和12日兩天舉行。“初選”并非在反對派政黨內部投票,而是發(fā)動市民參加投票,等於提前啟動了選舉程序。這如同賽馬的槍聲還未響,有的馬已經(jīng)開跑,對其他參選人來說是極大的不公平。
第二,“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初選”的策劃者要求,參選人一旦當選為議員,必須兩次無差別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逼迫行政長官辭職,癱瘓政府運作。這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qū)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條款。在“初選”活動中,一些參選者打出“港獨”的選舉口號及政綱,散發(fā)“港獨”宣傳冊,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
第三,“初選”涉嫌選舉舞弊。非法“初選”活動所需經(jīng)費約350萬元來自“眾籌”?!哆x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收取的選舉捐贈達1000元以上,須向捐贈者發(fā)出載明捐贈者姓名及地址的單據(jù),如有匿名,即屬違法。350萬元的“眾籌”至今是一筆糊涂賬,涉嫌觸犯《條例》列明的有關罪行。
此外,政府因應抗疫下達了“限聚令”,非法“初選”違反“限聚令”,香港的第三波疫情與此次大規(guī)模人員聚集有很大關聯(lián)。
狡辯無底線,莫再擾視聽
對於攬炒派政棍被起訴,某些“社會精英”還在為這些人狡辯,混淆視聽,蠱惑公眾,毫無法治底線。
戴耀廷代表律師何俊仁說,難以理解該指控如何構成罪行,稱基本法授權立法會議員制衡行政機關,如今竟被控以“串謀顛覆”,可謂“匪夷所思”。這純屬“斷章取義”!根據(jù)基本法,立法會議員確有制衡行政機關的職能,但用什麼方式制衡?制衡的權力有多大?基本法是有規(guī)定的。“制衡”豈能沒有邊界、不擇手段!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稱,看不到議員否決預算案有任何違法成份,“立法會係有贊成、反對同棄權呢三個掣,佢哋點解唔可以用《基本法》賦予嘅權力去做(否決預算案)?”這純屬“偷換概念”!依據(jù)基本法,立法會議員有權否決預算案,但非法“初選”把“否決預算案”作為“籌碼”要挾參選人。還沒有看到預算案,就必須答應否決預算案,這難道是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嗎?
民主黨表示,該次初選旨在讓港人選擇心儀的立法會參選人,過程光明磊落、公開透明,不能理解何以“顛覆國家政權”。這是“揣著明白裝糊涂”!“初選”的目標從一開始就是要癱瘓?zhí)貐^(qū)政府,涉嫌違反國安法中“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qū)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條款,把選舉作為顛覆政權的工具,何言“不能理解”?
不可再保釋,切勿“捉放曹”
以去年7月1日為“分水嶺”,香港國安法生效。任何人在此之后公然挑戰(zhàn)國安法,都必須付出代價。戴耀廷等人在策劃非法“初選”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特區(qū)政府、港澳辦和香港中聯(lián)辦曾分別嚴正指出,“初選”是對香港特區(qū)選舉的非法操控,是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公然挑戰(zhàn),將堅決支持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但這班人置若罔聞,一意孤行,執(zhí)意與國安法對抗到底;今天,他們受到檢控,“勿謂言之不預也”。
但也要提防,也許有人在悄悄想辦法,要將47名攬炒政棍保釋。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xù)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準予保釋”。意思非常清楚:“不準保釋”是常態(tài),“準予保釋”是例外。此前,“黎智英保釋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爭議,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的上訴得直,裁決黎智英即時還押。終院的判決明確了國安法有關保釋門檻的立法原意,該判例對本港各級法院有指導作用。
戴耀廷堪稱反中亂港“總策劃師”,此人炮製的“違法達義”歪理邪說,害苦了莘莘學子,令“少年暴徒”層出不窮;提出的“雷動計劃”“風云計劃”,故意操控選舉;臭名昭著的“攬炒十步”,則要把香港拉向死亡的深淵。非法“初選”就是“攬炒十步”中的一步。戴妖不除,香港不寧!市民對此人早已憤恨不已。與戴耀廷沆瀣一氣的“攬炒”香港一班人,也絕非善良之輩,這些人絕不能保釋!
在香港,違法者逍遙法外已經(jīng)太久了!現(xiàn)在是撥亂反正的時候了!讓違法者受到法律制裁,香港才會安寧。
本文作者為港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新時代發(fā)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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