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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實付金額與OTA平臺顯示價格不一致,差額流向哪里?

2024-12-12 20:22:09大公科技 作者:黃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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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隨著出行需求的不斷增加,機票預訂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常見行為。然而,許多消費者發(fā)現(xiàn),在線旅行代理商(OTA)平臺預訂的機票實付款往往高于搜索的初始票價,甚至高于航空公司官方公布的實際票價。
 
  根據(jù)湖南日報等媒體報道,日前,一消費者通過澎湃公眾互動平臺“服務湃”反映,11月17日他通過航班管家App購買北京至深圳的往返機票,然后登錄航旅縱橫App后發(fā)現(xiàn),花費3357元購買的11月29日北京至深圳的經(jīng)濟艙,航旅縱橫App顯示“含稅票價”僅為1070元。


 
  上述消費者隨后聯(lián)系了航班管家客服,面對2000多元的巨大差價,航班管家客服解釋稱:“公司或相關供應商與航空公司之間有單獨的運營及結算等方式?;谶@些方式,可能會存在一些所謂的額外優(yōu)惠等情況。我們可以保證的是,您支付款項給我們,我們給您提供與您支付款項足額的報銷憑證。”
 
  但該消費者表示,雖然客服承諾可以提供報銷憑證,但只能提供發(fā)票,無法提供行程單,“行程單上需要標注機票的真實價格,所以他們不給行程單,這也導致我出差沒辦法報銷機票”。
 
  此外,因機票存在差價且艙位不同,該消費者認為,航班管家涉嫌欺詐,要求其退票,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退一賠三”。“我向民航局投訴后,他們11月22日退還了機票差價,但是不同意其他額外賠償。”對于航班管家工作人員曾提出額外賠償200元,該消費者并沒有同意。
 
  事實上,機票實付款高于查詢票價的情況屢見不鮮。小孫(化名)于9月27日在去哪網(wǎng)購買東航mu2443次航班機票,初次購買金額為2892元,后再次支付547元升級公務艙,共計支付3439元。但該趟航班實際公務艙金額為3190元,平臺多收取249元差價,后退了套餐里面的88元,實際多收取161元。小孫認為,去哪網(wǎng)平臺退回差價161元,并且為平臺的消費欺詐行為賠償機票價格的3倍,也就是9570元。
 
  對于上述情況,小孫在12月5日至11日多次在“服務湃”平臺進行反饋,但去哪兒網(wǎng)方面至今仍未解決,其中最新一則回應是“尊敬的用戶您好,您的反饋我司十分重視。關于您反饋的機票價格與實際不符問題,經(jīng)核實平臺已聯(lián)系您協(xié)商處理方案,未能滿足您的訴求,對此造成誤解我們深表歉意,我們會繼續(xù)努力,爭取給您提供更好的服務,祝您生活愉快。”在此之前,去哪兒網(wǎng)方面曾回應,“經(jīng)核實消費者反饋在平臺購買機票發(fā)現(xiàn)支付金額與實際機票價格不一致要求退一賠三,平臺核實已聯(lián)系消費者解釋溝通協(xié)商退差,消費者不認可和解失敗。”


 
  在黑貓投訴平臺搜索“機票差價”,共有超2.6萬條投訴中包含該關鍵詞。
 
  為了驗證這一情況,大公科技在航旅縱橫、去哪兒旅行、智行火車票、攜程旅行、飛豬旅行、航班管家、鐵路12306七個app中,搜索了12月12日從北京(大興)飛往深圳(寶安T3)的機票,時間均為7:00-10:15,航班號均為MU6869,但上述平臺的機票價格都不相同。
 
  以經(jīng)濟艙為例,航旅縱橫、去哪兒旅行、智行火車票、攜程旅行、飛豬旅行、航班管家、鐵路12306七個平臺的機票價格分別為1000元、820元、795元、1000元、827元、1000元、1000元。但在預定界面,上述平臺實際需要支付的票價均要高于顯示票價,分別為1070元、980元、911.9元、1118元、975元、1118元、1070元,分別相差70元、160元、116.9元、118元、148元、118元、70元。根據(jù)航旅縱橫顯示的價格明細可以看到,該機票包含機場建設費50元、燃油附加費20元。
 


(從左往右分別截圖自航旅縱橫、去哪兒旅行、智行火車票、攜程旅行、飛豬旅行、航班管家、鐵路12306)
 
  為此,大公科技咨詢了平臺客服,其中,智行火車票app表示,機票價格變動屬于正常情況,航空公告會根據(jù)上座率、節(jié)假日等因素調整機票售價,所以價格是實時變動的。機票預訂成功后,如果價格下調,航空公司不回退差價;如果價格商場,也無需補費用。
 
  根據(jù)《中國民用航空電子客票暫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空運企業(yè)直銷售票處和銷售代理企業(yè)應使用合法的電子客票行程單,行程單上客票價格必須與實收金額相符。此外,中國民航局在2016年發(fā)布的《關于國內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手續(xù)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也明確指出,銷售代理企業(yè)不得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不得通過惡意篡改航空運輸企業(yè)按規(guī)定公布的客票價格及適用條件、捆綁銷售等違規(guī)手段侵害消費者和航空運輸企業(yè)權益。
責任編輯: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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