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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涉襲警及非法集結(jié) 申撤宵禁被拒

2019-12-05 04:23:31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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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浩天被起訴襲警罪外,亦牽涉另一宗涉嫌藏有武器事件,正被警方調(diào)查

【大公報訊】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涉嫌于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在四名便裝警被超過十名滋事者尾隨包圍時,從后推一名警署警長的頭盔,其他人趁機用不同武器襲擊該事主及同袍約20分鐘。陳浩天其后被起訴兩罪,他昨到粉嶺法院再應(yīng)訊時,申請保釋期間不守宵禁,裁判官質(zhì)疑宵禁對他沒有很大不便,拒絕其申請。

被告陳浩天(29歲)被控非法集結(jié)及襲警兩罪,控方昨準備好讓他向法庭回答認不認罪,但辯方要求押后答辯,以便研究本案證據(jù)。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準押后,但問到辯方若不認罪,預(yù)料需花多少時間抗辯,辯方則形容案情“復(fù)雜”,難以預(yù)計。

法庭上次已批準過陳浩天于9月底至10月初的兩段時間離港,辯方昨另申請撤銷陳浩天保釋期間的宵禁令,稱陳現(xiàn)職“自由工作者”,每晚凌晨12時至早上6時守宵禁對其工作有影響。蘇官反問:“如果繼續(xù)執(zhí)行,對佢有幾大不便?”辯方卻未能具體回答。

蘇官考慮陳浩天除了面對本案,另亦牽涉一宗涉嫌藏有武器事件正被警方調(diào)查,最終拒絕其更改保釋條件申請。陳繼續(xù)以不準離境等原有條件,保釋至明年1月2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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