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以來,香港因修例而出現(xiàn)的亂象,在6月12日和6月21日達到極致?;痉ㄒ?guī)定,香港市民享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回歸以來,香港居民的該項自由從未受到限制。然而,與以往不同的是,“6.12”的遊行活動中,在大多數(shù)示威者和平、理性、非暴力表達訴求的同時,卻有上千示威者公然實施暴力行為,他們撬地磚、自製鐵支作為武器,有的口罩遮面,有的黑衣裹身,不斷衝擊警戒線,故意挑起事端,發(fā)動暴亂。為維護公共安全,警察使用了有限武力,才阻止了暴力蔓延。“6.21”事件中,數(shù)千名激進亂港分子包圍灣仔警察總部16個小時,扔雞蛋、蒙“天眼”、罵警察、堵通道,致使警隊無法出動,也令港島交通大動脈再度堵塞。此后幾天,更有示威者肆意衝進稅務大樓擾亂正常秩序。
香港是一個文明、自由、開放、多元的社會,市民有不同意見,完全可以透過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表達。但從“6.12”到“6.21”充斥著暴力,而且,社會上有一些人還在為暴力辯護。從“6.12”到“6.21”看到了什麼?看到了香港的危機。
看到了法治的倒退
香港人視法治為核心價值。但“6.12”和“6.21”事件則透射出法治的倒退。
其一,“網(wǎng)絡暴力”未受應有譴責。“6.12”遊行之前,就有人在網(wǎng)上放言“殺特首”,并公布了特區(qū)政府部分官員的住址和家庭信息,煽動市民仇視政府。在香港,任何人可以表達不同意見,但不能公開謾罵他人,甚至威脅他人人身安全。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公民素養(yǎng)。這些“網(wǎng)絡暴力”不僅嚴重違背法治精神,而且逾越了道德底線。對此,反對派人士卻熟視無睹,社會輿論譴責的強度遠遠不夠。
其二,把“和、理、非”與暴力混為一談。在“6.12”和“6.21”事件中,現(xiàn)場視頻清晰顯示,確有部分示威者手持磚頭、鐵支衝擊警戒線。警察實施的有限武力是被動的,而非主動。警方有維持秩序、保護立法會大樓的職責,也有保護自己安全的責任。如果警方?jīng)]有採取措施,可能會有更嚴重的情況發(fā)生。但一些人在評論此事時,炒作“警察向?qū)W生開槍”,卻不說針對的是什麼人?將和平、理性、非暴力表達意見的市民和少數(shù)暴徒混為一談。這是對法治的嚴重蔑視。
其三,有人故意煽動仇警情緒。香港警隊是一支優(yōu)秀的執(zhí)法隊伍,在全球享有盛譽。在幾乎每一項全球排名當中,香港警隊都位居世界前列。去年香港更錄得49年來的最低罪案率,這背后是全體香港警察的辛勤付出。然而,從“6.12”和“6.21”事件可以看出,有一股勢力正在暗中煽動社會的仇警情緒,試圖把警察推到市民的對立面。如果作為執(zhí)法力量的警隊受到打擊,無法正常行使執(zhí)法權,香港則會陷入混亂。這是非常可怕的后果!
看到了自由的迷失
在這個世界上,人人都崇尚自由、渴望自由,但自由是有邊界的,你在享受自由的時候,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不能逾越法律的邊界。這是基本準則,也是基本常識。從“6.12”和“6.21”事件可以看出,一些人的行為嚴重越界違規(guī)。
其一,逾越法律界限。在“6.12”的遊行隊伍中,有人打出港英時代的旗幟,有人呼喊“港獨”口號。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qū),這一“身份”早已透過基本法確立。也就是說,在香港,“港獨”是一個不可以討論的話題,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這些言行逾越法律界限。在“6.21”事件中,有人用膠帶封住警察總部大樓門前的攝像頭,以便自己的違法行為不被留下證據(jù)。這是明顯妨礙執(zhí)法,同樣逾越法律界限。
其二,妨礙他人自由。示威遊行須在劃定的區(qū)域、按規(guī)定的路線、在規(guī)定的期限進行。但“6.12”事件中的數(shù)千暴徒,明顯違反這三條,妨礙了他人的自由。而“6.21”事件中的激進亂港分子,圍堵警察大樓出口,導致身體不適的警員無法及時送醫(yī)院,還導致港島交通大動脈再度堵塞,特別是激進亂港分子騷擾稅務大樓,導致市民沒法辦事。這都屬於妨礙他人自由。
年輕人是香港的未來。年輕人更崇尚自由。“自由”的真諦是什麼?“自由”的邊界在哪裏?從“6.12”和“6.21”事件中,讓人看到自由的迷失。在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教唆下,一些年輕人步入迷途,令人憂慮!
看到了香港的病態(tài)
香港病了!也許有人不同意這個判斷,但這是不爭的事實。那些背后策劃暴亂的幕后黑手暫且不提,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病得不輕。
癥狀之一:偏執(zhí)狹隘,狂躁易怒。在香港,一些人只講權利,不講責任;只講“兩制”,不講“一國”;只要“一國兩制”帶來的好處,不盡“一國兩制”應有的義務。更有一些人不顧事實,偏執(zhí)狂躁,“逢中必反”、“逢特區(qū)政府必反”。以“6.12”遊行為例,有些人連修例草案都沒有讀過,對修例的利弊得失更沒有細心思考過,便“反對”、“憤怒”。
癥狀之二:耳聾眼花,神志不清。在香港,一些人對內(nèi)地印象還停留在“文革”時期,對內(nèi)地司法印象還停留在“紅衛(wèi)兵時代”。內(nèi)地早在1979年就全面否定“文革”,內(nèi)地司法進步也是世人皆知,香港一些人卻看不到、不愿看,“個個都是逃犯,人人可能被抓”的謠言竟然也有人相信,“癡呆癥”不輕,令人匪夷所思!
從“6.12”和“6.21”,讓人看到了香港的危機所在。從另一個角度講,這也是好事。重新振作須從認識危機開始,社會各界和香港市民應從危機中汲取教訓,撐警隊、護法治、挺特首,從今再出發(fā),合力護家園!
?。ū疚淖髡邽楦蹍^(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新時代發(fā)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fā)表,如有轉(zhuǎn)載,請註明出處。